今年新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来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管理。国家、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进行设施农业用地监管。 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去年这块的备案手续由鼎城区自然资源局用地股着手办理,但今年用地股因上述政策不予办理,说由乡镇政府备案,到乡镇政府又不知什么情况,怎么办理,要什么资料等等,无法着手,对所备案的地块是什么性质,流程一概不知。
请问,国家这么好的政策,怎么到鼎城就执行不下去了,请相关部门快速予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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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3-30 16:32
帖内置顶 – – 2020-03-30 17:57
关于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问题的回复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精神。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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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03-26 08:12
帖内置顶 – – 2020-03-26 08:22
网友“老百姓有话说”: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如有回复,将立即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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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0-03-30 16:32
关于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问题的回复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精神。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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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0-03-30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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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0-03-30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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